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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六条公共交通专用车道--《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三十七条
公共交通专用车道,只准公共电汽车按规定的时间、路线依次行驶。前方有障碍时 ,只准向左借用相邻的一条机动车道,超越障碍后应当立即驶回原车道。
其他机动车不得在公共交通专用车道内行驶或停车,需穿行公共交通专用车道转弯的,在不影响公共电汽车行驶的情况下 ,可以在30米的距离内借道行驶 。遇交通管制等特殊情况时,按交通警察指挥或交通标志指示,可以借用公共交通专用车道行驶。
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三项是?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九十一条规定:
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,处暂扣一个月以上三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,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;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,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 ,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和暂扣三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,并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。
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,处暂扣三个月机动车驾驶证 ,并处五百元罚款;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,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,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和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 ,并处二千元罚款。
一年内有前两款规定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,被处罚两次以上的,吊销机动车驾驶证,五年内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。
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三项是:(三)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被暂扣期间驾驶拖拉机、摩托车等其他机动车的 ,处以二百元罚款;
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六十二条
有下列行为的,按以下规定处罚:
(一)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被暂扣期间驾驶营运汽车的,处以二千元罚款;
(二)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被暂扣期间驾驶非营运汽车的 ,处以一千元罚款;
(三)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被暂扣期间驾驶拖拉机、摩托车等其他机动车的,处以二百元罚款;
(四)将营运汽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被暂扣期间的人驾驶的,处以两千元罚款;
(五)将非营运汽车交给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被暂扣期间的人驾驶的 ,处以一千元罚款;
(六)将拖拉机、摩托车等其他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被暂扣期间的人驾驶的,处以二百元罚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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